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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域外客商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,在有效期内可以转让、出租、抵押,亦可作为参股入股或联营的条件。
2、域外客商征用土地的税,属市本级的先征后返。土地出让金不同区域按最低区域标准、不同类别按最低类别标准收取。域外投资企业从获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,五年内土地使用税先征后返
3、域外客商投资的技术先进型、出口创汇型及能源交通、基础设施项目,农副产品加工项目,从用地合同生效时起缓征土地有偿费10年。域外客商投资兴办的科学技术、文化、体育、教育和其它社会公益事业,免征土地有偿使用费。
4、域外客商租赁我市亏损或关停的企业,投资兴办生产型企业,从投资年度起三年内征收的所得税,由财政部门返还。投产初期缴纳增值税、消费税有困难的,按征收管理权限,经税种机关批准可以缓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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